行省制行省制度,是元朝划分的最高地方行政单位,并沿用至今具体来说,行省制度有以下内容1行省的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命,不可世袭2行省权力很大,掌握地方的财政和军权,但在行使权力时会受到中央的节制。
行省制度的意义是元朝的行省制度是秦以来郡县制的一大发展,它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对明清以及后来的政治制度有深远影响,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一直保留至今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的接触和联系进一步。
行省是元朝统治时期广泛设立于全国的地方大行政区,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省”的本意为宫禁,引伸为中枢机要行政机构的名称,因此行省起初是指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取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意它滥觞于魏晋。
1渊源 行省制度源于魏晋时的行台,当时为中央政权处理军国大事时的临时派出机构金朝曾在边境广置行台尚书省蒙人入主中原时仿金制,设行尚书省统辖一个大区的路府州县,演变成地方最高政治机构元中期,除行省制度了中书省的直接。
行省制度的特点如下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行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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